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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代管县级供电企业如何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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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管理论文】摘要:针对当前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情况及管理现状,分析了代管县级供电企业改革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巩固和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管理,提升企业效益的若干举措。在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前提下着重强化代管现状下的第一责任地位;开拓电力市场、夯实财务基础管理、坚持依法治企。 关键词:规避,县级供电企业,经营风险,强化管理 0、引言 在我国,县级供电企业是目前最基层的电网经营企业,是电力企业联系社会、联系城乡广大用电客户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最终完成电力商品交换的重要环节。县级供电企业的经营质量关系着电力工业改革、稳定、发展的全局,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战略方针能否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县级供电企业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笔者针对山东省电力公司代管的烟台地区10个县级供电企业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并就加强代管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举措进行粗浅的探讨。 1、县级供电企业的体制改革 根据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电力公司的管理及业务关系,县级供电企业主要有直供直管、趸售和自供自管3种类型。 国务院国发11999]2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中,对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体制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县级管电机构和供电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由县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供电企业要成为独立核算的实体,行使企业经营职能。《意见》明确了趸售县供电企业的改革方向。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原则上应划由省(区、市)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区、市)电力公司代管,或者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参股人股等方式,逐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的《意见》下发已将近8年,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和发展,原来的趸售、自供自管县供电企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结合农网改造中国有资本的投入,有的省(市、区)已将其上收为直供直管县公司或改制为省电力公司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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