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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弘治年间的黄河灾害及治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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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1488—1505)是明孝宗的年号。明孝宗名朱祐堂,是明代第十位皇帝,在位18年。他的父亲明宪宗在位期间风流荒唐,玩物丧志,怠于政事,内外朝政为一班佞幸所把持,尤其是成化中期后宦官汪直、梁芳、钱能、韦眷、王敬等相继专权,加深了政治的黑暗腐败。成化朝的土地兼并比以前更加发展,流民问题越来越严重,终于引发了荆襄地区的流民起义。明孝宗即位后面对这种政治局面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他斥逐奸邪,宦官梁芳、王敬、韦眷,奸佞李孜省,阿谀尸位的大臣如万安等,或被罢黜,或被逮捕,还下令罢遣禅师、国师、真人等妖僧方士一千数百人;同时积极提拔贤能,任用正值练达之士,形成了“朝多君子”的盛况,出现了许多名臣,其著者有王恕、马文升、刘大夏、刘健、谢迁、李东阳等人。孝宗还比较注意广开言路,改良政治,他勤于政事,也能恭俭自饬,注意救济灾民,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由于孝宗对正统以来政治积弊的匡救,弘治朝政治相对清平,朝内没有较大的政治纷争,社会矛盾有所缓和,农民起义也较少发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因此明孝宗被旧史家称为“中兴之令主”,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弘治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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