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南省工程水费转经营性收费的问题与建议
|
| |
摘要: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两年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一再明确将水利工程水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价格管理。河南省根据本省执行情况进行了普遍调查和重点灌区的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对河南省水利工程水费转经营性收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宝贵建议,并强调指出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经营性收费转化是国家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条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此水利部门要有充分认识。 关键词:水费经营性收费 市场经济 财政收入 2000年7月财政部、国家计委、农业部《关于取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商品价格管理目录和国务院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水利工程水费已经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凡目前仍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要根据上述规定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按实际供水量和规定的水费标准收取,严禁按田亩或人头强行向农民摊派等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以减轻农民负担。”这说明水费的性质已发生根本性变化。2001年12月底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将水利工程水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价格管理。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