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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黄河防洪工程中建设监理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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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监理制在黄河防洪工程的推行,为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提供了新的建设管理体制。本文总结了建设监理制在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并提出了新的体会和建议,以建立“黄河”特色的建设监理制。 关键词:防洪工程 建设监理 做法 建议 1 概述 1998年“三江”大水后,国家为了扩大内需,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治理,对黄河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了加固。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的管理,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也逐步建立了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建设管理体制。自1998年至2000年国家下达聊城黄河防洪工程有大堤加高、机淤固堤、包边盖顶、控导工程、险工改建、涵闸改建、防浪林共6六大类54个项目,投入资金约2.54亿元。目前这些工程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工,通过省、市有关部门竣工验收的有85%,有的达到优良等级,已发挥了应有的效益。这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与建设监理制的实施是分不开的。实践证明,通过监理制的实施聊城黄河防洪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投资计划,为以后防洪工程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制的实施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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