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水力或重力侵蚀形成的泥沙有二重性作用,即泥沙既能致灾,又能成为宝贵资源。根据泥沙致灾过程和特性,泥沙灾害可以分为直接灾害和间接灾害;滑坡和泥石流为前者;由泥沙引发的洪水灾害为后者。以黄河下游为例,论述了间接泥沙灾害形成的必备条件是:中上游的强烈侵蚀产沙,强烈的沟道与河道泥沙输移,河道泥沙堆积空间制约,水沙关系不协调。 关键词:泥沙 灾害类型 成因机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9571012)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本文暂不讨论风沙灾害。 80年代响应联合国减灾十年委员会提出的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1990~2000年)的号召,在中国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有关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开展减灾防灾的全面的、系统的研究。他们所研究的灾害类型涉及七大类,24种。奇怪的是在这七大类24种灾害中并没有包括泥沙灾害,是何原因导致泥沙灾害的“疏漏”。笔者揣测并非真正的疏漏,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某些泥沙灾害已反映在其他自然灾害类型中,主要反映在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中;二是由于泥沙本身的二重性,即既能成为致灾因子,也能成为丰富的资源。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故未能把部分泥沙引发的灾害特别地强调出来。客观上迄今为止,甚至什么是泥沙,什么是泥沙灾害并没有明确的,共识的概念,这也是未能成为独立的一类灾害的原因之一。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环境的变异,温室效应等影响,由泥沙为致灾因子直接,或间接引发的灾害环境越来越为人们重视。正确地认识泥沙与泥沙灾害的类型及其成因机制,对维持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泥沙与泥沙灾害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不妥之处请同仁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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