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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用水适宜水费承受指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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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低廉的水价所引发的一系列恶果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提高水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是保护水资源、缓解水资源危机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各行业的承受能力均是有限度的,水价提高必须在各行业承受范围之内。本文在对供水区工业及生活用水大量资料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确定适宜的水费承受指数的科学、合理的方法,并分析、确定供水区适宜的水费承受指数,为进一步测算供水区水价承受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与可靠保证。 关键词:城市用水 水费承受指数 方法 1 概述 河北省是我国水资源最缺乏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7,世界人均的1/32,并且,随着人口与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还会不断增加,水资源形势将更加严峻,水资源供求矛盾会愈加突出。水资源的日益紧缺,使得水危机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水商品意识不断加强,社会各界对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已形成共识。据调查,河北省各城市,特别是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市,自1996年以来不断调整供水价格,使得供水区城市平均水价自1996年的0.70元/m3,1997年的1.06元/m3,1999年的1.14元/m3,2000年的1.65元/m3提高到目前的1.81元/m3,平均每年递增0.19元/m3,递增幅度为每年19.1%。尽管如此,与当前严重缺水的现实相比,供水区城市水价水平依然偏低。据对河北省周边城市的调查(见表1),北京、天津、大连等城市的水价均比供水区及石家庄市的高,供水区城市的平均水价比表中所列周边城市的平均水价要低,石家庄市水价在供水区各市中最高,但与周边城市相比,也只是处于中等水平。因此,供水区现行的水价水平是较低的。价格水平低,既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也不能调节供求关系,更不能起到控制用水,促进节水的作用。因此,加强水价改革,提高水价,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已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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