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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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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目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应该从法规的角度明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这一基本定位,由此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及其规划性质和工作范畴。 关键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基本定位 一、提出问题的背景 目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背景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全球对环境问题认识水准的提高,包括我国由上至下、从决策者到普通居民环境意识的加强;第二,行政的介入与引导,包括“园林城市”的评选、全国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等;第三,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使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绿化建设资金有所保证;第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追求。 但是,如此背景之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研究、编制、管理、实施却显得薄弱而无力。其中既有行政主管渠道不够顺畅,造成规划编制上的困难和管理上的脱节;也有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不健全,造成规划编制上的随意性和实施中的“搁浅”;同时还有规划研究的滞后和规划设计单位业务水平的参次不齐,导致规划成果的低水平,只是作为评选“园林城市”的“必备品”,而缺乏对城市绿地建设的指导意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正面临着全面的“质量”提升,需要对政策法规的制定、技术标准的配套、学科理论的建立、规划实践的探索、管理措施的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寻求解决对策。为此,笔者认为存在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探明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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