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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日本烟草现状引发对国烟流通企业如何面对入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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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烟草基本概况 日本烟草株式会社的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日本专卖公社,隶属于大藏省,对全国烟草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垄断经营管理。1985年废除实行80多年的专卖制度,烟草专卖会社改组为日本烟草株式会社,基本上按照西方现代股份制公司的管理体制进行运作。三分之二的股权由国家控制,仍然垄断着国内卷烟生产,但对卷烟的的进口和销售不再行使专卖权。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三大卷烟生产公司。目前约生产120种卷烟,年产卷烟664.4万箱,年销售额38.657亿日元,拥有职工116,235人,平均年龄只有42.6岁,平均工作年限21.5年。 日本烟草株式会社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由1984年8月10日颁布的《日本烟草产业株式会社法》和《烟草事业法》决定。按照这些法律的规定,日本政府应拥有烟草株式会社已发行国家股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票,目前为三分之二,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要发行新股票时,应取得大藏大臣的批准,选任或解任公司董事及监事的决议,公司章程的变更、利润分配、合并及解散的决议、每年度的营业计划,在取得大藏大臣的批准后,方可生效。要销售进口香烟的营业者、零售香烟的营业者、要批发香烟者,应取得大藏大臣的许可,公司以外的人不得生产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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