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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棉花史:工艺、经济和社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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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49年之后的中国人所穿的“司炉工作服”,使他们赢得了某些不了解情况的西方记者赋予他们的“蓝蚂蚁”的称号。这些服装实际上仅仅是自五六个世纪以来由庶民们穿用的粗棉织服装。该国北方是蓝色衣服,南方则着黑装(北蓝南皂)。中国棉花史很久以来就吸引了史学家们的注意力,首先是日本人,其后是中国人。他们主要是接触了这部历史的技术和经济方面。从此之后,这部历史的基本线条已为人所熟悉,尽管史学家们(个别人除外)都不大关心其社会和制度的方面。本文陈述某些观点的抱负,仅仅是以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出版的两部著作为根据,而对该内容做一番总结,这两部著作对某些未曾做过多少研究的方面进行了新的阐述。 虽然棉花这种植物从古代起就为西域绿洲的居民所熟悉,他们又是从其近东的邻居那里获得这一切的。棉花丝毫未引起古代汉人的注意,他们的衣着方式受丝与麻这一对基本对衬物支配。丝绸这种珍贵的织物出自蚕对桑叶的加工,当时就已经被比定为一种植物产品。它仅限于供贵族和上流社会的人穿戴,从而确保了它的一种特殊地位。与生产或制造丝线有关的所有技术操作(养蚕、采摘供幼虫食用的桑叶、缫丝、纺纱和织绸布)均属于“女红”的范畴。从仪礼观点来看,这是非常明确的。纺织丝绸是于座落在封闭院落中的作坊里完成的,对绸匹要实施非常严格的质量监控。平民百姓只能仅满足于比较粗糙的纤维织物,诸如线麻或芝麻,其加工和纺织相反却属于可以由男子完成的“农”或“工”的劳动范畴。因此,用于制造麻布的粗纤维属于一种不受法规条律控制的农村手工业之范畴。这些织物并不被计算在由古代社会稽核家们制订的“标准预算”之中,因为这些稽核们首先将农民视为谷物种植者。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很早就进入了商品流通系统,这种特征便意味着纤维植物是做为“经济作物”而种植的,以供应自给自足的手工业生产活动。考古学家们已经发掘到了一件被断代为后汉的文书,其中提到了商贩包裹中的麻布的存在,这些商贩能在不同程度上自由地往来并于市场上销售他们的产品。相反,我们只掌握很少一点有关使用动物原料做为制作衣服的原料的资料,诸如褐布和毛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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