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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谷部的生物学与农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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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本草纲目》虽然是医药学的巨著,但从生物学和农学的角度看,也是极有贡献的著作,本文试就书中的“谷部”内容在生物学和农学上的成就作一些探讨。 谷部共四卷(第二十二至二十五卷),李氏在卷二十二中指出:“五方之气,九州之产,百谷各异其性,岂可终日食之而不知其气味损益乎?”这几句话深刻反映了李氏在书中之所以兼及粮食作物,是从人的日常饭食的营养与人体健康(气味损益)的角度来考虑的,这比历代农书所强调的“民以食为天”以填饱肚子(能量供应)为目的,无疑深入一层。接着说:“于是集草实之可粒食者为谷部,凡七十三种,分为四类:曰麻麦稻;曰稷粟;曰菽豆;曰造酿。” 这73粒食的植物中,有58种是李氏辑录前人本草中的植物,(计从梁·陶弘景《神农本草经》开始,历经唐、宋、元、明的各家本草《李氏本人又添入15种。他的贡献不光是增添了种类,而是在摘录前人文献后所作的补充“时珍曰”的内容。这些补充大大超过前人的描述,而赋予更多的科学含义。 李氏所划分的四大类中,第四类造酿即农产品加工,从药物上说是新的项目,从作物来说是与前三类重复的,所以除去重复的29种造酿物,实际的植物为44种。又,由于李氏是从药物的性质进行分类的,因而同一种作物常常被分成几种来叙述,如水稻就分成糯、粳、籼三种;大豆被分为大豆、黄豆、大豆黄卷三种;粟、粱、秫分列为三种;大麦和穬麦分列二种等。如把它们加以归并,实得34种。其中还有东*[原字外广内啬]、蓬草子、*[原字艹头下冂内又]草、蒒草、罂子粟等五种辑自前人本草,有的李氏本人也未见过实物,难以确定,而且属野生植物的子实,不是栽培作物,不宜列入李氏自己所定的“百谷各异其性,岂可终日食之”的范畴,除去这5种,实得29种。还有一种阿芙蓉即鸦片,虽是栽培植物,却非谷物,亦不宜列入,则实得28种,它们的分类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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