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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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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抗战前受到重视阶段,抗战申持续发展阶段和抗战后受到挫折阶段。其特点是:一、统一水利行政,提升水利机构地位;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并举。国民政府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保证了抗战时期的军粮民食;减轻了日伪破坏农田水利造成的损失;促进了西部的开发。 关键词:国民政府 农田水利 特点 成效 意义 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于提高全国农业水平,保障抗战期间的军粮民食以及开发西部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关于国民政府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至今只有少数研究抗战时期后方个别省份或地区农业的论文有所涉及①全面的,全时期的,全国范围的农田水利建设研究,则尚无人问津。笔者不揣浅陋,特此抛砖引玉,以求就方家。 一、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抗日战争前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视 抗日战争前几年,为了复兴农村,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伊始,除继续办理长江、淮河、汉水、赣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闸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颖各河建筑堤坝、桥涵和植树、护岸等工程外,复致力兴办西北灌溉事业。如陕西省的泾惠渠、洛惠渠、绥远的民生渠以及甘肃、宁夏两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内分别进行。泾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战国时的秦郑国渠,据称当时溉田4.5万顷,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仅溉田200顷。民国初年曾议兴修,以工款无着未能兴工。1928年,陕西省政府与华洋义赈会合力筹备,将原拟第一期计划分为两部,上部筑堤河坝,凿引水洞,及拓宽旧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桥梁等工程,由华洋义赈会担任,于1930年冬开工;其下部修总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桥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闸、斗门等工程,由陕西省政府担任。至1932年夏,各项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约计用费140万元。据统计,1932年实灌地亩为8万亩;1933年增为32万亩,1934年增至42万亩。另据调查,1934年,泾阳一县,产棉价值在百万元以上。每亩地价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业均因以发展,人民渐形康阜”②。据经济委员会派往查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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