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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十七世纪江南的生态农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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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疑与回应 本文初稿写成后,蒙一些学人惠览并提出了意见,在此谨深表感谢。这些意见比较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对生态农业这一概念的理解问题上,二是在江南生态农业的成本问题上,三则是在江南生态农业的实际可能性问题上。这些学者并由此质疑拙文所得出的有关结论。鉴于这些问题都与本文所论有密切联系,特在此作出回应,以便推动大家对本文所论问题的讨论。 (一)对生态农业的理解 质疑:本文在分析概念上,将“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对立起来,这是不准确的。本文作者列举出“现代农业”以石油能源和化学肥料、化学农药为基础,指的是农业生产过程的物质消耗,它与“生态农业”所强调的农业环境再造和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作者提到的农业废弃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能“对立并称”。因为在现代意义上,即便在作者所提出的江南布局模式中,也不排除农户在生产过程中,给鱼喂激素、向竹施化肥、对果喷农药,也不排除农户在任何生产环节使用消耗石油能源的机械(明清农民没有此类生产资料而已)。 回应: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拙文初稿中未展开详细讨论,因此可能引起一些误会。读了有关学者提出的质疑之后,对此进行了补充,读者在修订后的拙文开头部分应当已经能够找到答案。这里要简要强调的是,正如现代生态农业奠基者之一的阿尔铁里所指出的那样,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在根本理念上是相互对立的,而理念又是农业技术的基础[1] 。其他农业专家也指出:生态农业的出现,正是为了克服现代农业所带来的各种弊端[2] ,并被视为继现代农业(石油农业)之后的一种新农业模式 [3] 。因此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对立并称”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此外,按照大多数学者的共识,生态农业是现代科技的成就和传统农业的精华的结合,因此并不拒绝现代科技产品的投入 [4] ,但是这种投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种类都是非常有节制的(特别是尽力避免化学物质的投入),否则就不成其为生态农业了。这一点,我们应当予以充分注意。至于说“农户在生产过程中,给鱼喂激素、向竹施化肥、对果喷农药,使用消耗石油能源的机械”的情况,肯定应当从我提出的“江南生态布局模式”中排除,因为从本文中无法推断出这种情况的出现。这种情况之所以不可能,不仅是因为明清农民没有这类生产资料,而且更是因为这些做法与生态农业的宗旨不相符。在今天进行生态农业的江南农民中,可能有人仍然在“竹施化肥、对果喷农药,使用消耗石油能源的机械”[5] 。姑假定这种行为不是由于法制不完善所致,我们也需要注意这些化肥、农药和机械在投入的数量和质量上与现代农业中的情况有很大差别。而这个差别是至为重要的。无论如何,每亩使用10公斤无公害化肥的农业和使用100公斤有公害化肥的农业,还是有本质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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