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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何以无养狗的论述——牧区文化对中原文化影响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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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所谓“六畜”,屡见于《左传》、《周礼》等先秦典籍,对其内涵的解释始见于《尔雅·释畜》,指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种家养动物。但中国古代的农学经典《齐民要术》中却没有养犬的论述。《齐民要术》第六卷是专述畜牧生产的,其中提到的牲畜种类有牛、马、驴、骡、羊、猪、鸡、鹅、鸭。包括了先秦时代中原地区“六畜”中的马、牛、羊、猪、鸡5种,又增加了北方传入的驴、骡和稍后驯化的鹅、鸭,唯独没有狗(犬)。狗之所以从《齐民要术》所载主要牲畜种类中消失,我认为主要是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游牧人大量进入中原后,牧区文化尤其是饮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原的消费习惯所致,从一个侧面鲜明地反映了中国古代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影响。 狗是我国最早驯化的动物,其时间可以追溯到采猎经济时代,它最初是人们助猎的工具。进入农业时代,狗的用途在不同地区发生了分化。北方草原逐渐形成牧区,狗继续被作为助猎的工具,又增加了保护畜群的功能,成为“牧羊犬”。《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而中国得而畜使之。”这种与“走马”相提并论的“吠犬”,应该主要是用于牧猎的。《穆天子传》中有所谓“守犬”,更是突显了北方草原地区狗的保卫畜群的职能。《晏子春秋》卷二《内篇谏下第二》说:“今夫戎狄胡狢之畜狗也,多者十有余,寡者五六,而不相害伤。”可见,北方草原民族养育一定数量的狗。黄河流域中下游农耕类型经济形成后,采猎在经济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狗也就由主要是助猎工具转化为主要供食用的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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