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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营畜牧业中的监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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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监牧制度是唐王朝在官营畜牧业中建立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针对唐代不同时期有关监牧的不同记载,作者论证了唐代监牧的四个阶段及其发展变化,并运用敦煌出土文献,对唐后期及五代藩镇自设地方监牧制度也作了研究。 关键词:唐代 畜牧业 监牧制度 监牧制始于唐朝,《新唐书·兵志》载:“马者,兵之用也;监牧所以蕃马也,其制起于近世。唐之初起,得突厥马二千匹,又得隋马三千于赤岸泽,徙之陇右,监牧之制始于此”。因此前贤与当今学者均将其列于唐代马政系统之中,详加论述①。实则监牧是隶于太仆寺的基层畜牧业经营机构。《志》又载: 其属有牧监、副监;监有丞,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群头,有正,有副;凡群置长一人,十五长置尉一人,岁课功,进排马。又有掌闲,调马习上。 此处所引,仅说明了监牧的隶属关系,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现就其等级分类、分布地域、监牧的管理制度等,分述如下: 一、监牧的等级区分与管理系统 监牧制度确立后,按其设置地区山川形势、草场状况、气候条件优劣等综合因素,规定其发展规模,区分为上、中、下三等。据《新唐书·百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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