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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与稻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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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文化经过考古界几十年的发掘研究,对于它的分布范围、上下限的界定、遗址的社会文化性质以及它与太湖流域其他史前文化的关系等,有了愈来愈清楚的认识。基于典型遗址地层关系的分析,可以认定良渚文化与崧泽文化、马家浜文化是太湖流域已知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三个密切联系的阶段。至于处在良渚文化层之上的含有印纹陶的堆积,在太湖流域已不属于新石器时代的范畴。这三个文化阶段的前后继承发展关系,可以从石器、陶器、玉器等的演变轨迹获得证明。[1] 有关良渚文化遗址的社会性质,也已作了诸多的分析,认为已有了私有制的萌芽和临近文明时代的门槛。[2] 此外,对良渚文化的向北向南的影响,也提出了应该注意研究的具有战略意义的远见。[3] 长江下游三角洲从河姆渡、罗家角、崧泽至良渚文化为止的新石器时期农业,已连续绵延达3000年以上,稻的种植始终贯串整个过程,便利渔猎采集的比重逐渐有所下降,稻米为主的粮食供应的比重逐渐增加,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而稳定的食物来源,促进了原始社会人们的劳动分工,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和私有制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当时全社会的物质生活供应之基础的稻作农业及生产工具本身也经历着相应的变化和发展,成为良渚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本文拟就这一时期稻作的生产问题,作一些配合的探讨,以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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