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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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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森林资源产权是一项内容十分丰富的财产权利,其核心是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具有自己特色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但这套制度带有落后的计划经济特征,严重地束缚了我国森林事业的发展。改革现有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一套适合我国森林事业发展的产权制度,是目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森林资源产权 存在问题 改革 产权 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自然物质属性和社会历史属性。森林资源产权是产权的一种特殊形态,除了具有一般产权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一方面,这种特殊性决定于森林资源的自然特性;另一方面,各个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的不同也导致了各国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各有差异。它是“历史、政治、法律、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安排决定了森林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享,进而影响了人们从事森林保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我国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要求对我国现存森林资源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我国森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 森林资源产权理论概述 1.1 森林资源产权的概念 森林资源是附着于一定土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森林资源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特定的森林资源进行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其本质是森林资源的权利主体获得了法律赋予的特定森林资源的归属权后,对该森林资源进行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同时排除他人对这种支配与享受的利益的侵害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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