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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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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权流转是近年来林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虽然目前尚处在起步与探索阶段,但发展势头强劲,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而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湖北省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和新动向 (一)基本情况(略) (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新动向 一是林地流转呈加速发展的态势。近20年来,在村社范围内,当农村劳动力重新配置(如到乡镇企业做工或离开社区出外打工)或农户的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如生老病死及人口的迁入迁出)时,农户之间大多会在不改变承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进行林地使用权的自愿流转,据统计,这种农户自发的林地使用权流转,每年的发生率仅在0.1~0.3%之间。2000年底以前,全省林地流转面积为402.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3.4%;2001年,流转面积为116.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5.4%;2002年1月—2003年6月,仅18个月时间,流转面积就达234.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2%。其中,仙桃、潜江、襄樊、荆州等地林地流转增势尤为迅猛,2001年10月以后流转的林地面积分别占本地区流转总面积的86.9%、56.8%、60%、48.5%;武汉市黄陂区2002年上半年流转林地183宗、面积3.2 万亩,分别是2001年全年的2.4倍和 3.9倍。分析林地流转加速发展的原因,除市场需求扩大和典型带动效应等因素之外,地方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推动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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