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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林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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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总结了我国近年来林业建设的成就与所存在问题的同时,阐述了今后我国林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所要依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其中“依法治林”成为一项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进而也使其成为了一项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理论。本文试图对“依法治林”这一理论的基本含义,以及如何实现依法治林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使这一理论在我国林业的发展中得以更有效的应用。 关键词:依法治林 提出 基本含义 实现途径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法治进入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林业既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我国环境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理应受到法治的约束与保护。 一、依法治林理论的提出 森林作为地球上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已经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广泛关注,而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森林资源又相对贫乏的国家,也充分认识到了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我国的这种认识却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痛苦的过程才得到的,我们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国是一个少林的国家,森林资源严重不足,这种不足也造成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上的一系列综合性问题。但是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并未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只是一味的以破坏性的方式开发森林资源,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政府采取了了一系列措施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出现了森林资源的面积、蓄积“双增长”,使全国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好等问题依然存在,林业系统内部产权不明、执法不力等现象更加凸现,林业的建设和发展受到了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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