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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调整森林经营理念 实现贵池林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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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以乔木为主体,包括灌木、草本植物以及其他生物在内,占相当大的空间,密集生长,并能显著影响周围环境的生物群落,经营森林促其为人类社会经济,从社会、经济和生态三大方向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虽然森林资源是一种可再生性资源,但为了寻求持续地利用森林资源的物质产出,要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不可恢复性,我们需要在合理利用天然林资源的基础上,人类对森林的需求应主要转向人工林的生产,并利用现代化的生物技术和集约化的管理,增加森林物质产品的供给,满足社会发展中对木材等林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同时也可以减轻对天然林的利用,使天然林资源和其社会服务功能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 森林经营现状 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他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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