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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学心理教育课程建设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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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和初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试行)》,第一次以课程标准形式规定了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此规范教育实践。据此,1998年秋季,各地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五四学制初中二年级在思想政治课中普遍开设了心理教育课,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或地方自编教材,主要由政治课教师任教。 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心理教育以课程形式进入中学课堂,从根本上改变了较长时间以来心理教育在学校可搞可不搞和无合法地位、无明确要求、无具体措施的状况,使之进入合法、规范发展的轨道,它必将在形成、维护、促进、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上起到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课程的开设意味着心理教育作为现代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国已经正式树立。 如何实施心理教育?十多年来各地探索出不少有效的教育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成果中,不约而同地把专门课程放在各种途径的首位。首先,因为课程最能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学校心理教育主要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的以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凭借课程有可能将教育内容较为全面地实现。其次,从我国教师队伍的现状看,受过心理或教育专业训练的教师奇缺,短时间内对众多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又不大现实。而心理教育课程有专门的教材和翔实的教学指导用书,教师在学习一定的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培训、研讨、实践、总结、提高等一系列环节后,有可能把握心理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因而是可行的。当然,专门课程也有其局限性,如难以顾及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和需要,但这可以通过个别辅导等途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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