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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情绪智力理论对我国教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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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智力理论,是90年代初美国耶鲁大学的彼得·萨络维和新罕布什大学的约翰·梅尔提出,经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博士丹尼·戈尔曼在其《情绪智力》一书中推广而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理论。这一理论提出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近期,这些术语和观点已传入我国,并引发了一场关于情绪智力问题的探讨,诸如什么是情绪智力,情绪智力在教育中起什么作用以及如何培养学生的情绪智力等,这一系列问题的探讨,从一个新的角度对我国的教育改革提出了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将介绍这种新的理论,并剖析这种理论对我国教育的启发意义。 一、情绪智力理论的基本内涵 关于情绪智力,戈尔曼在其《情绪智力》一书中提出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其基本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情绪智力是指那些基于社会阶层、神经系统等经历了漫长人类进化过程的因子,主要表现在对自我情绪的理解、对他人的同情以及旨在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心理调节机能”。 按这种表述,情绪智力因素多为先天的,并且是由种族文化积淀所造成的一种“获得性遗传”,而且情绪智力是在对情绪的自我意识的基础上,通过对情绪的自我控制来实现对个人心理调节的能力综合。实际上,就其表现来说,就是曾被我们称之为“品质”的性格结构中的情绪特征和意志特征,以及部分态度特征所组成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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