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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改革的心理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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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年初,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跨世纪的教育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在这一宏伟蓝图下,将对现行课程体系、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考试制度、内容和方法等诸方面进行改革。建立一个科学的课程体系是首要、关键的任务,它决定着改革的方向。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我国现行的中小学课程体系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这和我们过去的课程体现过分注重“学科中心”是分不开的。新的课程体系强调必须“以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为指导”“以学生为中心”。事实上,心理学历来对学校课程具有重大影响,心理学的原理及研究成果,常常被用来作为各种课程抉择的依据。为此,本文试图从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角度出发,针对课程体系中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改革谈谈几点思考。 一、关于课程目标 学校教育的主要职能之一是要促进学生个体的发展,不顾学生特征而编制的课程,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新的课程体系的建立必须要把人的发展放在首要的位置,必须以促进学生心理的发展为目的。学生心理发展的内涵包括多方面,既包括知识、能力的发展,又包括情感(兴趣、成就感、自信心、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的发展。这两方面的发展是同时进行、相互促进的,而后者我们过去对它却不够重视。随着世界范围内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技术革命,未来社会将在各个领域产生深远的变化。这就对学校教育所培养的人的目标、模式提出了挑战。它要求学生在学校的发展应是毕生的可持续的发展,群体和个体相结合、全面和专长相结合的发展。而只有把人的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强调知识、能力和情感的共同发展,才能对学生可持续的、富有个性的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障。正如皮亚杰在其认知发展理论中曾明确地指出的那样,个性在主要属于智力方面的充分发展,不能脱离构成学校生活的情绪的、道德的或社会的关系这个整体。没有自由表达和智力交流,人的价值的任何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学生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做自己的主人,才能导致个性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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