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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学理论研究中的实用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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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约翰·齐曼在论及科学理论时,曾经概括出科学理论所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必须合乎理性,“它必须是合乎逻辑地组织在一起的,没有明显的内部矛盾,否则它就不可能无歧义地与经验相联系”。 第二个特征是关联性,“一个连接优美、自洽的抽象实体结构,如果不同时具备一些解释性原理把它与经验世界联系起来,在科学上就毫无意义”。 第三个特征是必须具备可延伸性,“一个理论‘解释’的事实应该多于原来打算要去覆盖的事实”。 这就表明:1.理论既依赖于经验,但又超越于经验;2.理论不仅应具备对“事实”(实践活动)的“解释”功能、指导功能,还应具备预测功能,即它应是即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体;3.理论还应是一系列命题(概念、范畴)的有机的集合体,其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其命题中之基本思想内核的客观化。 教学理论既为理论,自然也不能例于其外,其范式自然应以以上三个特征为标准,教学理论工作者亦应以此作为个人专业生活的价值取向。本来,这一问题是再也清楚不过了。我国学者王策三早在其《教学论稿》中就曾明确指出:“教学论应该为解决教学问题而研究一般教学规律;以研究一般教学规律来帮助解决教学问题。如果不是这样地理解,就会葬送教学论。”对教学理论“理性”研究范式性质的认定,也基本上代表了一个时期我国教学理论研究的基本价值走向。但反观近年来的教学理论,却透视出这样一幅景象:介之于学科内核的“理性”研究处于低迷状态,而众多的“非理性”研究却异常活跃,致使“理性”研究湮灭于“非理性”研究的浪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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