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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黑除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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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四平市公安机关始终把打黑除恶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严打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精心组织,超常动作,相继打掉了孙长春、马宏源、曲氏三兄弟、房氏二兄弟等当地较有影响的黑恶势力团伙,取得了打黑除恶的重大胜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正确评估四平市的打黑除恶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面临着打黑除恶如何深化的严峻考验。根据调查,通过阶段性的疾风暴雨式的集中打击,作恶时间长、影响面广、群众反响强烈的黑恶势力被摧毁之后,各地目前存在着三个方面阻碍打黑除恶斗争继续深入的问题。 一是在认识上,普遍存在“无黑可打、无恶可除”的思想。主要原因是:(1)错误估价形势。通过一年的严打和几年的打黑除恶工作,部分县(市)区公安机关认为本地黑恶势力不存在了,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导致思想麻痹,没有敌情意识。(2)在对黑恶界定标准的理解上存在偏差。究竟什么是黑?什么是恶?特别是对恶势力没有法律界定。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典型的黑社会可能不多,但恶势力肯定大量存在。一些民警主要是没有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在村屯立棍称霸,在市场欺行霸市,在厂矿企业干扰生产、经营,民愤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没有视为恶势力。(3)保护伞和经济基础没有摧毁。从我市打掉的100余个恶势力看,没有挖出真正的保护伞。这不能说明没有,只说明深挖不够,一个横行多年的恶势力,绝不会没有保护伞,没有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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