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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盗抢机动车辆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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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笔者对本院2004年以来批捕的96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盗抢犯罪仍然居高不下,共计42件,占全部案件的43%,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大增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其中盗抢机动车辆犯罪又占很大比例,42件盗抢案件中有11件,占盗抢犯罪的26%。 一、当前盗抢机动车辆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经过分析,当前该类犯罪主要呈现出“三多一少”的特点: (一)抢劫出租车的犯罪案件增多。这类案件多以租车为名,将车主骗至偏僻地段实施抢劫。抢劫出租车犯罪分为“劫车型”和“劫财型”两种。“劫车型”的目的是劫车,有的专门抢劫某一车型,有的则是来者不拒;有的劫车是为了销赃发财,有的劫车是用做其他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劫财型”的目的是抢钱,一旦钱抢到手,下车就走。这类犯罪分子大都携带匕首等凶器,抢一次换一个地方,有的甚至一夜连续抢劫多次。抢劫出租车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出租汽车经营者防范意识较差,自卫能力薄弱,麻痹思想严重,出车时将钱放在明处,存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定安装防范网或报警装置,也有的司机“见利忘安”,给钱就拉,让歹徒钻了空子。二是近年来,职工下岗、失业人数增多,收入锐减,高消费与低收入或无收入的矛盾日益突出,是导致各类侵财、抢劫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三是管理机制未能及时跟上。目前公安机关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治安管理,唯一的依据是公安部、建设部第六十三号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在实际中很难*作,管理难度较大,各地没有设置出租汽车治安管理的专门机构,影响和制约着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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