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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强烈的“基层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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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免费毕业论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坚实,稳如泰山”。笔者认为,基层所队是公安机关组成的基本细胞和基本单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战斗实体。公安工作千头万绪,最终都要由基层来落实,没有强有力的基层是难以落实各项工作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个别领导和少数民警抓基层、打基础意识不强的现象。笔者认为,这种不合时宜的思想是影响和制约基层工作开展的症结之一。 基层意识不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或机关基层意识不强。抓基层、打基础是领导和机关建设好基层的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县级公安领导和机关是指导基层建设的“一线指挥部”,应首先树立强烈的“基层意识”。然而,当前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公安领导和机关在指导和服务基层上却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错误倾向,主要表现在:会议上提出重视基层建设的政策多,实际工作中关心基层建设的策略少,如基层民警的提职、晋级、晋衔、住房、医保或节日加班补助等,往往是机关民警优先受益;文件上下达任务标准、检查评比的条文多,工作中指导服务基层的招数少,如在工作中喜欢听报告、看材料,却不愿意跑基层、蹲基层去获得第一手材料。二是一线所队民警的基层意识不强。基层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级平台,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然而,眼下人在基层、心在机关的意识在不少基层民警思想上普遍存在,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不思进取现象应当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基层所队长“保位”主义强烈,领导本单位创新工作、积极进取的意识较差,如个别所队长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上只当“传话筒”不做“变压器”,没有任职一方、振兴所队的进取思想;个别民警思想定位不准、干事创业的基层意识不强,如在工作中有只求无过、不求有功的惰性思想,在执法中有特权思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基层所队民警在工作中缺乏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人不齐、心不聚,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 笔者认为,上述两个方面的错误倾向是制约基层建设的大敌,应当坚决从思想上彻底根除。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强烈的基层意识是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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