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法学法律国际法论文--刍议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之完善
推荐论文
·我国网络课程现状的调查分
·校园网在研究型课程中的应
·小学中高年级电脑绘画创新
·电子文件带来的挑战与对策
·浙江教育近代化的影响因素
·网络对大学德育教育的机遇
·关于对高中信息技术课的疑

·“任务驱动法”在《信息技
·中学信息技术课教法的新思
·让信息技术成为科学学科教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刍议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之完善

摘要
  我国现行的国际法论文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存在审查标准形态单一,审查标准界限模糊、 实践运作混乱等缺陷,影响了司法审查功能的国际法论文发挥。面对行政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应提高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的确定性,建立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合理性审查为例 外的多元化的司法审查标准体系。
  引  言
  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责。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最终保障 者,通过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维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阻止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全国各级人民法院 每年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约占全部行政案件的50%至70%.[1] 由此可见,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不仅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为社会和谐稳定 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司法审查标准作为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合理的标准或尺度,在司法审查中 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标准,是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 ,借鉴国外司法审查标准基础上形成的,并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 [2]但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作为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一部分,其审查标准《行政诉 讼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 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人民 法院是否应当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如何,没有规定。现行非 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若干解释》)确立起来的。《若干解释》第93条明确了人民 法院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第95条还规定了三种不准予执行 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这三种情形通常被作为是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司 法审查的衡量标准。《若干解释》确立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标准,对于司法实践的运作 发挥了指导性的作用,但随着行政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现行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 已凸显其不足,影响了司法审查功能的发挥,对其改革和完善也应引起理论界和实务者 的关注。本文以合理构建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为契机,仅从现行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 准的缺陷入手,对审查标准的完善作些粗浅的探讨。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6528字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