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司法化——推动行政复议的制度变革
| | 法律毕业论文2003年9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行政复议制度司法化研究课题组、《法学研究》编辑部、《经济观察报》联合主办了“加入WTO后中国行政复议制度:挑战、机遇与改革理论研讨会”,与会学者就我国行政复议面临的法律毕业论文现状与问题、复议与信访的法律毕业论文关系、复议与诉讼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认真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对域外的行政复议制度予以检视,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设想。 一、行政复议制度面临的现状与问题 自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经历过最初短暂的收案率之后,就出现了连续下滑的趋势,这使得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打大折扣。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指出,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下滑趋势,而且制度本身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理论支撑,机构和法律脱节,行政复议机构人单力孤,而理论研究的薄弱也制约了制度实效的发挥。青锋司长还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趋向加以探讨,认为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依然是公平。 多位与会代表分别从实证数据和切身感受出发,指出直至目前,许多行政复议机构依然和信访、秘书、提案或督察科室合署办公;对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也缺乏统一的规定,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不算太高,很难胜任对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处理工作;行政复议经费、装备、交通工具得不到保障;而且行政复议人员缺乏对案件的决定权,这些都制约了行政复议制度实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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