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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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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胡锦涛主席在2004年中央人口与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提出: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这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是非常实际、非常基本的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间,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突飞猛进,工业化程度大大提高,已初步建成了小康社会,但是,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代价的,造成了局部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的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的沙尘暴问题、淮河、海河、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水污染问题,无不在提醒着我们:再不下大力气保护环境,我们改革开放的成果将荡然无存,人民的生存都将受到威胁。为了摆脱“先污染,后治理”这一西方发达国家都未能逃过的怪圈,更是为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中央决定将环境保护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及时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在保证经济快速、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从今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刮一场“环保风暴”,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本文针对当前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其现状、原因、以及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强化环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分别分析、论证,并提出改革的设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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