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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行政处罚案件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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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给予的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诉讼法第10条和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实行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生效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由于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分性和行政处罚性双重职能,而且适用法律、法规广泛,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容易将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行为混淆。为了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笔者拟就检察机关如何在适用法律方面,判定行政处罚案件判决和裁定错误,谈谈个人的意见。 一、审查原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的有效性 确认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有效,是检察机关审查审判机关的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首要问题。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有此种处罚权;二是被处罚者有违法行为,且违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法定免除处罚情况;三是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四是处罚决定适用行政法律、法规正确。检察机关要判定审判机关确认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有效性是否正确,就必须把握上述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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