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谈《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
| | 法律论文网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论文网进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法律论文网制定和实施,拉开了这一进程的序幕。2003年8月27日,讨论了7年之久的《行政许可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制定的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中是罕见的,因而引起了国内外的特别关注。此法的颁布也对我国建立法治政府有着深远的影响。 对于老百姓而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有以下意义: ( 一)各部门将无权设“门槛”,百姓办事更方便 审批“门槛”谁有权设定?过去上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下至乡政府、甚至其派出机构都可设槛,审批太滥,令出多门。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许可的设置权只有三个层次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二、国务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而且必须移居法定的权限,其他任何部门将不再有行政许可的设置权。 审批权相对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机关会尽量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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