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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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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实践并不严格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法院审查时应当区别对待。由于行政主体的事实认定大多是行政裁量的结果,因此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法官判断行政主体事实认定是否合理的问题。它涉及到司法权与行政权在国家生活中的角色分工和关系协调。在明确以法官自由心证为审查基本方法的情况下,必须设置一系列的制度防止法官恣意,并确定合理的审查强度。 「关键词」 行政诉讼 事实问题 自由心证 确凿可信 相比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有着独特性。诉至法院的每一个系争行政行为,其本身都是行政主体在确认事实基础上作出的法律决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行政诉讼中事实问题的审查,在宏观上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在国家生活中的角色分工和关系协调;而在微观上则涉及如何在个案中审查判断证据、何时终结对事实的纠缠等司法的技术和方法的运用。秉承大陆法系的传统,我国行政诉讼实践并不严格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近几年,情形悄悄地发生了变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行政诉讼中凸现的事实问题已经开始予以重视。但在缺乏实在法规定的情况下,法官经常面临难以判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界线,以及对事实问题如何进行审查的尴尬。本文拟就行政诉讼事实问题的内涵、实质及如何进行审查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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