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迁
| | 论文集摘要: 人类社会的论文集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早期的论文集人类在狩猎经济的方式下生存,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所有权。农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土地,与之相适应,土地法成为最早的经济资源配置法则。工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机器,于是动产法取代了土地法的核心地位。信息是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信息法必将成为一个独立而完善的法律部门。 关键词: 土地法 动产法 信息社会 信息法 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任何社会都需要有一套复杂的整合机制以维系社会的团结[1],在这些机制中法律是最后的保障。马克思说,法律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2].社会的团结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空中楼阁,任何社会形态下的维系“团结”的法律规则都是建立在和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上的,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在法学领域的体现。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财产法的目的在于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及充分利用[3].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不止一次地证明了这个道理。从狩猎时代到农业社会,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信息社会,不同的社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社会核心经济资源就不相同。与之相适应,核心经济资源的配置法则也就不同。当然这些差别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一个不断更迭演变的缓慢过程。信息社会,有形的物质在社会经济资源中的核心地位已经逐渐被信息所取代。信息法的产生,是段生产力发展的最终和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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