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海峡两岸《国家安全法》比较研究
| | 国家宪法论文[摘要]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宪法论文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两岸国家安全法的国家宪法论文比较,有利于了解两岸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促进两岸的统一。 [关键词]国家安全法 立法背景 经过 特点 海峡两岸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都相继颁布了《国家安全法》。本文仅就两岸《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经过及其特点作一比较。 一,立法背景 1987年6月23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于当年7月15日施行,以此来替代“戒严法”。台湾当局采取这一举措是基于以下缘由: 1、“戒严法”受到谴责 1949年5月,台湾当局为遏止所谓的中共武力侵犯、渗透、颠覆和统战活动,别无选择地颁布了“戒严法”。并宣布台湾地区处于战争时期,直到“国家安全法”颁布之前,有关政治性质的案件,无论是军人还是平民一律送交军事法庭审判。“戒严法”实施30余年,遭到了台湾各界和海外的强烈谴责。美国政界多次就这一问题举行听证会,对台湾当局提出了批评和责难,将“台湾应当取消戒严法”的词句写进了民主党的纲领中。认为,“戒严法”给人以独裁的印象,有损台湾当局的形象,应当废除。1984年6 月,台湾“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召开座谈会,美籍华裔法学教授丘宏达提出要以“国家安全法”替代“戒严法”,认为施行“国家安全法”仍可达到巩固内部,制止叛乱活动,防止外来渗透和颠覆的目的,而且一旦发生紧急情形,仍可采取紧急应变措施。1985年6月台湾“立法院”提出“戒严法”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主张废除“戒严法”,制定“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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