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民营化时代下的中国行政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 | 法律援助论文“民营化时代下的法律援助论文中国行政法”学术研讨会于2004年12月11日-12日在杭州金溪山庄举行。会议由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主办,共收到论文二十余篇。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日本神户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大学、《法学研究》编辑部、《中国法学》杂志社等单位的法律援助论文二十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分单元研讨的模式,以主题发言、评议以及自由讨论为脉络,围绕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民营化、行政改革中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日本电信事业领域的规制改革与竞争政策、公法学视野下的美国福利民营化、民营企业征用补偿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法制环境、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行政法上的运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法制协调、民营经济权益保护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民营化时代行政法学研究方法的创新等问题,展开了真诚、热烈而又冷静、理性的探讨。现将本次会议的基本研讨情况综述如下: 一、民营化: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 1970年代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公共事务日益纷繁复杂。现代行政的任务除单纯消极的秩序维护之执行功能外,更包括积极的形成功能(如给付福利、利益调整、资源分配等),而传统行政规制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也日益凸显,特别是随着环境保护、资讯化、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这种局限性将愈加明显。于是,各国纷纷开始反思原有的公共行政运作模式并着手变革,民营化(privatization)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般认为,民营化肇始于1979年英国撒切尔政府基于新自由主义理念而推行的非国有化运动,涉及电信、电力、民航、燃油、自来水等多个公用事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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