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依法行政之阻力
| |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标准〔1〕。目前,80%以上的法律和90%的地方性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这种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行政权运用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条件,没有依法行政作坚实的基础,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是不可能的。我国的依法行政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确立依法行政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国务院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十五”规划中又强调“政府要法制化”。党的十六大把完善法制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把依法行政作为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一个重要途径, 2004年3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我国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指明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方向。可以说,经过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依法行政工作的局面已经全面打开,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妥善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进而影响到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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