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法学法律--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辨析
推荐论文
·寓教于乐教学相长——加强
·新课程标准下学生数学学习
·提高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性
·输电线路防雷改进措施的研
·加强高中数学建模教学培养
·诸葛亮与荆州关系问题述论
·高中数学教学巧设疑

·物业保安如何服务
·论安全管理活动年
·让学生走进生活、感悟数学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辨析

   【摘要】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公正与效率司法改革价值目标实现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概念理论上源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制度。明确其概念是举证责任规则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和出发点,但行政诉讼立法并未对举证责任作出界定表述。通说认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被告行政机关依法负担对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责任;被告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举证责任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这一概念并没有全面提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内涵,存在片面之嫌:一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主体)仅限于被告,而把原告和第三人排除在外;二是证明对象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忽视了其他待证事实。这有碍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本文从举证责任的概念及举证责任的特征、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分担的关系、举证责任的分担三个方面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进行了辨析。
   关键词: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公正与效率司法改革价值目标实现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本文从举证责任的概念及特征、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分担的关系、举证责任的分担三个方面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进行辨析。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