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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经济学视野下政府职能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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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自由市场的条件下,政府角色的定位是一个殊为重要而又聚诉纷纭的问题,同时也极具实践意义,这一同样的问题在各个不同学科中以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说明。在行政法学上,这一问题属于行政作用法的研究范围,在经济学上,有关政府的经济分析以及公共选择理论对这一问题都多有说明,而其间不乏借鉴之处,本文重点介绍两种不同而又密切联系的分析进路以及经济学上的分析对于行政法学研究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政府职能 行政作用 经济分析 公共选择 自有人类政治共同体以来,公权力由而产生,而有关政府问题的研究,自古至今也可谓多矣,依现有的学科划分衡量,对于政府问题分析的视角也是多种多样。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可以看作是政府的道德分析,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霍布斯的《利维坦》则开创了从政治角度研究政府问题的先河,而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始,开始了从经济角度去研究政府问题,马克思的《资本论》确立的政治经济学也可以看作是从政府问题的经济分析,而在罗尔斯的《正义论》那里,在相当程度上又是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待政府问题。众多的思想巨人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足以说明政府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从另一方面看,也实是这一问题触及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关涉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甚至存亡,问题本身的提出即足以聚讼纷纭了,更逞论对其有一劳永逸的说明。本文仅简要介绍公法学(主要是行政法学)和经济学上有关政府职能、作用定位的理论,并尝试说明经济学上的有关分析之于行政法学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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