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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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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强制措施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诉具体行政行为之一,也是我国行政强制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但围绕行政强制措施,在我国行政法理论上和实务中,却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和模糊认识。本文认为,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的强制性手段,是应行政执法的需要和借鉴民诉法的规定而来。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一方面使行政执法者拥有了排除妨碍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也使名称不一、形态各异的行政强制措施产生认识分歧的原因有: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留有弹性空间;行政法理论对实践中使用的各种强制方法缺乏理性的总结和归纳;法律引入行政强制措施时未考虑与既有概念的协调。我国的行政强制措施存在三种形态:执行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一般性强制措施。我国的行政强制立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思路是不可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可诉,取决于它是否为一个独立完整和已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取决于它与相对人权益的关系。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 形态 思路 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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