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政诉讼的基础与检讨
| | 国际法论文 内容提要 随着改革开放、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国际法论文发展,我国的国际法论文行政诉讼制度建立起来了。然而,目前许多地方的行政诉讼现实呈现为“困境”状态,要想使之走出“困境”,今后在对民众权益的保障和行政权力滥用的限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提出我们既应把握行政诉讼的基础又应对此重新检讨,找出现实中的不足和缺陷。对此,本文不仅对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进行了深刻阐述,而且检讨出客观现实中的不合理体制的因素、习惯观念和做法。并对行政诉讼如何摆脱困境,提出了积极建议。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困境 基础 检讨 一、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 行政诉讼制度绝不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和专利,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国家同样也需要建立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它是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它既有历史的必然性,更有深邃的理论基础。下列要素构筑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石。 (一)行政权的受制约性 行政权是实现国家职能不可缺少的国家权力形式之一,是一种国家公权力,行政机关籍此可以对相对一方赋予、限制权利或科处、免除义务。它为国家、社会所必须,对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的维护和公民权益的保障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行政权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具有两重性:除具有对社会秩序、社会发展和公众权益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外,还具有“恶”的一面。对其“恶”的一面必须实行约束和控制,否则,这种权力就会发生变异,就会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构成一种独特的威胁,就会侵犯和吞噬国家、社会的肌体。因此,行政权力必须受到制约。行政权的受制约性主要是由于下列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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