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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屋拆迁走出“以政促政”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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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必以正――国办发[2004]46号文件的政策意图 国务院新近关于房屋拆迁管理的动作不断,最引人注目的便有两件:一件是2004年6月4日上午由总理亲自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并特别针对湖南省嘉禾县的拆迁违法事件做出指示,同意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1 另一件,则是由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即国办发【2004】46号文件――《国办关于控制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或《国办通知》),提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现时政策,责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当前如此郑重其事对待房屋拆迁的管理问题,说明问题之严重性已经到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程度了。 按照文件的说法,房屋拆迁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所谓突出问题,主要是指拆迁违法违规,包括所谓无证拆迁、野蛮拆迁、掠夺拆迁等现象极为普遍;而影响社会稳定之说,表达明白一点,就是当今拆迁之祸害,不再只是一点鸡飞狗跳的意味,而是演变为有祸国殃民的势头了。一方面,暴力抗迁、自杀抗迁的事例之频繁之剧烈堪称惊魂:2000年9月12日,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下岗工人朱正亮不满县政府的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在天安门金水桥上自焚;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39岁的翁彪因为不满当地拆迁办强行拆迁,在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拆迁指挥部点燃汽油自焚身亡;2003年10月1日,北京市人叶国强因为不满房屋拆迁跳入天安门金水河;等等。另一方面,不在少数的地方政府仍然严重滥用职权,纵容或者放任违法违规拆迁,甚至欺瞒、掩盖违法拆迁事实,封锁对于违法违规拆迁的披露,例如上面提到的惊动了国务院的湖南省嘉禾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事件以及富有戏剧效果的江西省定南县封杀报道其违法房屋拆迁事实的《人民日报》的风波 2等等,都不是绝无仅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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