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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等学校如何走出法治真空——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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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引论 二、法治真空的初步解封 (一)政治化教育与改弦更张 (二)母校情结、恩惠意识和权利观念 (三)回应型司法之初兴 三、公立高等学校的招生 (一)分工合作模式 (二)高度自主模式 (三)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学校管理法律关系的定性 (一)公法和私法之争 (二)为何而争 (三)欧洲和美国的制度扫描 (四)公法、私法交错与厘清 五、大学自治、司法介入和良法之治 (一)大学自治与法律保留 (二)中国语境下的困惑 (三)自治的生长:又一路径? (四)司法的尊重与干预 (五)怀孕被勒令退学?一个个案的分析 六、结语 一、引论 20世纪的最后几年,中国大陆的公立高等学校,在经历和实行国家有关教育管理、投资、招生、学校管理、教学科研、毕业就业等多方面改革措施之同时,面临着主要由学生直接发起的法律挑战。在一股令国人瞩目的诉讼浪潮之中,公立高等学校,或者以民事诉讼被告身份,或者以行政诉讼被告身份,步入法庭应接着来自学生的质问。目前,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一般包括公立高等学校的招生、对学生的惩戒、颁授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诉讼实践的广泛展开,亦引发学界与司法界纷纷就相关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以期厘定以往在学校和学生(进而学校与教师)之间模糊不清的法律关系,从而为方兴未艾的此类诉讼奠定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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