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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国家与行政权的控制、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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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国家的标志 所谓“行政国家”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这么一个阶段:国家行政权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社会生产、交换到个人的衣、食、住、行),人们在其生命的整个过程中(从摇篮到坟墓),都离不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成为影响人们生命、自由、财产和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的一种几乎无所不能之物。 行政国家的主要标志是: (一) 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大量增加。以美国、英国和我国为例:美国在建国之初, 联邦政府仅设3个部,行政人员为4479人,与美国当时总人口的比例为1∶1100。到本世纪,联邦行政部门发展到70多个(10多个部,60多个独立管理机构)行政人员增加到3,111,912(1991年统计数),与美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80。英国在19世纪前期,中央政府仅设6个部,行政人员22,000人,与当时英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740。到本世纪60年代,中央政府的部发展到24个,行政人员增加到827,000人,与英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69。我国在封建时代,中央政府通常设10来个部门(如唐朝的3省6部等),行政人员与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汉1∶7945;唐1∶3927;明1∶2900;清1∶911。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最初设35个部委级机构,54年增加到64个,行政人员与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297;80年代初期,中央政府部委级机构曾增加到100个,90年代中期,纯行政人员已达1042万,加上其他吃“皇粮”的人员则达3576万,与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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