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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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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观察马加爵案看到我国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因罪犯无力赔偿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恢复的现实问题,由此提出了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议,分析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概念,在世界范围的发展状况和法理基础,并提出了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原则、对象范围和机构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 国家补偿制度 概念 发展、法理基础 构想 一、问题的提出 “马加爵一案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一度喧嚣的民怨和世人对其杀人动机的猜测也随着时间的流逝归于平静。昆明中院在一审时,四位被害人的亲属共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诉讼,要求高达八十一万之多的民事赔偿则令人深思。法庭上,马加爵喃喃地说:‘我应该赔偿,可是我的个人财产只有一台二手电脑。’实际上,不但马加爵个人两手空空,其家里也是一贫如洗。”1 因此,被害人家属提出的八十一万的赔偿请求无可避免的将落空,而法院的判决也成了不可能兑现的法律白条。这种因为犯罪人死亡、逃逸或穷困无力支付刑事赔偿款致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比比皆是,而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属因此生活陷入困顿的情况也不少见,甚至有些被害人因此而走向报复社会、犯罪的道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同时,这种法律白条的出现也严重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和法治的实现。因此,在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无法从犯罪人那里得到充足赔偿可能导致生活困顿时,如何对其进行救助呢?从世界范围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弥补和最大限度的恢复被害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已成为我国亟待建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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