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谈刑事案件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
| |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量刑情节是调整量刑幅度、保持量刑平衡、准确适用刑罚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重要依据。在审判实践中,一起犯罪案件只存在一个量刑情节的法学专科毕业论文情况适用起来比较容易,但犯罪现象十分复杂,同一犯罪案件中往往存在两个以上的量刑情节。这种数个量刑情节并存于同一案件的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量刑情节的竞合。下面就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进行一些探讨。 一、同向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 同向量刑情节是指一个案件中具有若干个作用相同的量刑情节。在同向量刑情节竞合的情况下,对量刑起从宽作用的称为从宽情节竞合,对量刑起从严作用的称为从严情节竞合。总体来看,对同向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必须把握以下两点:首先,必须衡量整个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因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往往制约着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同样的情节会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而在作用上有所区别;其次,要区分从宽情节竞合与从严情节竞合。因为这两种作用方向不同的情节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关系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从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大,从宽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就越小;从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正比,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大,从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力就越大。这是因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往往会增强或削弱情节本身对量刑从宽或从严的影响力。当然,在总体把握上述两个方面的基础上,在适用同向量刑情节竞合时还要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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