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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语境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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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12007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在检察工作中最大限度化解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而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必须更好地把握宽严相济的内涵,积极探索宽严相济在检察工作中的实现路径。 一、和谐社会语境下宽严相济政策的时代内涵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党的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主题,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纠纷和矛盾的社会,而是指在一个社会中,矛盾和纠纷能够得到及时的调解,犯罪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2矛盾和纠纷集中表现为各种利益的冲突,而法律是调节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节器,然而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为有效控制犯罪,必须充分发挥刑事政策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指导作用。刑事政策是指导立法、司法、守法的基本政策方针,集中反映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集中体现了司法为民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必然以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等形式贯彻于司法实践中,使法律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符合党和国家政治价值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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