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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两抢一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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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和谐社会是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的社会状态,也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状态,更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的健全的社会状态,而和谐、有序的社会状态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只有切实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犯罪打击力度,才能确保一方平安。而“两抢一盗”又是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形式,要想整治社会治安,必须坚持“两抢一盗”的方针不动摇,只有把严重的犯罪活动打下去,把严重的暴力犯罪打下去,把多发性侵财犯罪打下去,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彰显法治的力量,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 2005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5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对于目前的社会治安状况,认为“安全”的人占被调查人员总数的36.1%,”基本安全”的占54.8%,”不安全”的占9.1%。公众的“不安全指数”比2004年有所上升。其中认为“最不安全”的因素就是社会治安中的“两抢一盗“问题。安全感是每个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公众的安全感来源于社会的稳定,彼此的诚信,以及制度的可预期性。但归根结底还来源于政府部门的保障。但面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和我国对外开放、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形式下,各种灾难随时都可能降临,我们无论凭借多么完备的法治,都不可能实现“零危险”的社会状态。所以怎样积极有效的预防和杜绝犯罪的发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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