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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之与刑事诉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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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沉默权的概念、存在的依据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沉默权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关 键 词 :刑事诉讼 沉默权制度 确立 思考 从新中国成立到今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历经了几次修改,但都没有真正的把沉默权作为一项基本的刑事诉讼权利明文确定下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治观念的增强,沉默权这个“舶来品”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国内主张确立沉默权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尤其是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我国是否应该建立沉默权制度以及如何建立沉默权制度的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论。本文试从沉默权的基本含义以及沉默权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上,结合中国刑事诉讼的具体情况,就沉默权与中国刑事诉讼作以下思考。 一、对沉默权成为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的理性思考 沉默权是如何产生的?目前学术界仍然存在争论。对此,笔者不打算在本文中作过多的介绍和评论。但不论是哪一种学说,有一点认识是统一的:“沉默权是近代法秩序的产物,是以近代社会及其精神为基础的”。它是在诉讼构造从纠问主义向弹劾主义转变的过程中产生并且随着弹劾主义的变迁而发展的,然后又从一项国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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