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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废止问题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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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死刑因为有悖人道精神,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繁荣而死刑必将走向废止。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关于死刑的第六个五年报告的统计,截止1999年2月,全世界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已多达74个,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有11个,连续10年以上或者自独立以来或者已经正式声明在废除死刑之前停止适用死刑的国家达38个。这样,以不同方式在实质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及地区的总数已达123个,而保留并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仅为71个,废除死刑与保留死刑的国家之比接近2∶1。当前,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存废的取舍,应当选择将来进行时。一是对现行死刑制度存废的取舍应持以理性;二是限制死刑适用的几个途径;三是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关键词: 死刑 存废 限制 复核程序 死刑,作为治“乱世”之重典,曾在人类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罚罪”之功,但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社会文明的不断繁荣,死刑因其血腥残忍、有悖人道精神已经慢慢让人们所不能容忍,必将走向废止,最终成为历史。当前,在我国学术界对死刑制度的存废争论十分激烈,将死刑废止是必然的走向,这是无可争议的。然而,废止死刑是选择现在进行时,还是选择将来进行时,对此取舍应作理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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