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法学法律--论诈骗罪行为的确定
推荐论文
·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创
·新课程标准下学生数学学习
·对话,才能走进学生心灵
·输电线路防雷改进措施的研
·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将“学习
·吃鱼能使人变得更聪明、更
·物业保安如何服务

·当前国企人力资源管理中存
·论安全管理活动年
·探究学习”在物理教学中的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论诈骗罪行为的确定

   摘    要
   目前犯罪行为的近似,使很多犯罪行为难以定性。本文通过四个方面进行论友述:首先划清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手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罪虽然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财产利益。二、划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现等几方面进行判断。三、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这是区分诈骗罪的关键。通过对若干案例的分析以及对几种犯罪行为客观方面的比较,认为几种犯罪行为的区别在于: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如果被害人最终的财产损失是由于自己的处分行为,则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反之亦然。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