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诈骗罪行为的确定
|
| |
摘 要 目前犯罪行为的近似,使很多犯罪行为难以定性。本文通过四个方面进行论友述:首先划清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手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罪虽然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财产利益。二、划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现等几方面进行判断。三、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这是区分诈骗罪的关键。通过对若干案例的分析以及对几种犯罪行为客观方面的比较,认为几种犯罪行为的区别在于: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如果被害人最终的财产损失是由于自己的处分行为,则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反之亦然。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